浙卫发〔2017〕93号

发布日期:2017-11-20 信息来源: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浙卫发〔2017〕93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局),省级医院:

       为促进我省护理事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要求,结合我省护理发展实际,组织制定了《浙江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

       为更好地推动全省护理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要求和《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全省护理事业发展现状及面临形势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将护理事业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小康社会建设的高度去谋划,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调整护理价格、提升人员待遇、提高护理能力,护理事业得到快速发展,为深化医改和健康浙江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是护士队伍不断壮大,人员层次进一步优化。截至2016年底,全省在职注册护士174486人,比2008年增加了近10万人,每千人口护士数达到3.12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护理人员占注册护士总数的77.35%。一批高学历、高素质的护理人员充实到临床一线,为推动浙江省护理事业发展和医学科学技术进步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政策保障不断完善,护理队伍进一步稳定。《关于加强全省护理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改善护理人员编制配置、合理调整护理技术劳务价格并提高一线及高年资护理人员待遇、完善内部激励评价、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政策针对性强,含金量高,具有实际操作意义,有效调动了护士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专业能力培养不断强化,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专科护士培训工作持续平稳有序地开展,以专业系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重点,在急诊、ICU、肿瘤、母婴等八个护理专业领域开展培训工作,并逐步拓展到16个专科领域,全省已有3000名专科护士结业,成为各单位护理领域专家和学科带头人。多家医院开设了糖尿病健康教育、伤口造口修复等护理专科门诊,满足患者需求、拓宽护士发展空间,提升护理职业价值,推动临床护理走上更为专业的发展道路。

       四是护理服务工作不断延伸,护理质量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各类医院全面推进优质护理,三级医院优质护理病区覆盖率达100%,同时,二级医院病区也大力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覆盖率达87.18%。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积极推广护理管理工具的应用,提高护理效率和服务品质。加强护理信息化建设,缩短护理文书书写时间,增加护患沟通与交流,有效提高患者满意度。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疾病谱变化、人口老龄化和生育政策调整的新形势,推动护理服务逐渐延伸至社区和家庭,积极探索医养结合,为群众提供老年护理、慢病管理、长期照护、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服务。

       (二)面临形势

       “共建共享、全民健康”,是建设健康中国的战略主题。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入推进“健康浙江”建设的战略部署,我省卫生计生事业的改革发展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随着老龄化进程加快、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医疗机构快速发展以及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日益释放,护理人员数量仍明显不足,护理队伍稳定性仍面临严峻挑战,护士专业素质与服务能力须进一步提升。新形势下,护理职业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临床护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护理服务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护理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快。护理事业作为卫生计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是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十三五”时期,浙江省护理事业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浙江省卫生计生改革的总体布局和《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总体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结合浙江省护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务实的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团结协作,有效管理,锐意进取,进一步增加护理资源总量,提高护理队伍能力素质,推进护理科学管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推动全省护理事业科学、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以病人为中心,改善护理服务,推动护理服务更加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以护士为本,创新管理方式,优化护士职业发展环境,提高护士工作满意度。

       2.优化结构,提升能力。不断增加注册护士总量,试点开展护士区域注册,盘活护理人力,提高护理人力资源使用效率,优化队伍结构,加强专科护士培训,提高整体素质,提升服务能力。

       3.规范行为,保障安全。完善并实施护理相关法律法规、工作制度、技术规范和服务指南,加强护士执业准入和执业管理,规范护理行为,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4. 变革创新,拓展服务。建立并完善护理管理体系,通过改革创新,提高护理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以需求为导向,丰富护理专业内涵,延伸护理服务领域,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

       三、发展目标

       (一)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增加护士队伍的数量,提高护士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护士队伍数量、素质、能力进一步壮大和提升,基本适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进一步完善护理人才培养体系,满足多层次护理服务需求。

       (二)进一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优质护理服务进一步向纵深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在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护理服务模式,丰富护理专业内涵。

       (三)加强护理科学管理,优化护理职业发展环境。健全和完善护士执业管理制度和医院护理岗位管理制度,对护士人力配置、绩效考核、岗位培训和执业规则等进行科学管理,进一步调动护士积极性。努力实现护理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日常化、规范化。

       (四)拓展护理服务领域,根据浙江省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大力发展慢性病管理、老年护理、康复促进和安宁疗护等服务,提高护理服务连续性和整体性,满足城市老龄化的护理服务需求。

2020年浙江省护理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2016年

2020年

性质

1. 注册护士总数

17.45万

20.7万

预期性

2.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3.12

3.6

预期性

3. 执业(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士比

1:1.04

1:1.12

预期性

4. 三级综合医院、部分三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

全院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

/

 

0.8:1

0.6:1

约束性

5. 二级综合医院、部分二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

全院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

/

 

0.7:1

0.5:1

约束性

6. 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工作的护士数

3.64万

4.65万

预期性

7. 二级及以上医院护理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比例

/

100%

预期性

8. 三级综合医院新入职护士参加培训比例

9. 社区护士参加培训比例

10. 设立护理院的地级市比例

11. 老年护理从业人员参加培训比例

/

/

/

/

100%

95%

90%

95%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护士队伍建设

       1. 扩大护士队伍总量,满足临床工作需求。进一步扩大护士队伍总量,实施护士区域注册。到2020年,浙江省注册护士总数达到20.7万,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6,执业(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士比达到1:1.12。根据医院功能定位、服务半径、床位规模、临床工作量等合理配置护士人力。其中,到2020年,三级综合医院、部分三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全院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8:1,病区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6:1;二级综合医院、部分二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全院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7:1,病区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5:1。

       2.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改善护士执业环境。推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护士条例》各项规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定期检查各医疗机构有无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切实维护和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采取有效措施稳定护士队伍、提高护士福利待遇,改善护士工作条件,防控和减少护理职业健康危险因素等。

       3.完善护士培养体系,提升护士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的护士培训制度。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培训大纲和培训要求,在组织开展省级培训的基础上,指导和推动各地开展培训工作。重点加强新入职护士、专科护士、护理管理人员、社区护士、助产士等的培训,切实提高护理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4.大力发展专科护士队伍,不断提升专科护理水平。选择部分临床急需、相对成熟的专科护理领域,逐步发展专科护士队伍。有序发展省级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加强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实习基地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建立专科护士管理制度,明确专科护士准入条件、培训要求、工作职责及服务范畴等。加大专科护士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专科护理水平。

       5.加强护理管理队伍建设,持续提高护理管理水平。加强护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培养既精通护理业务又具备科学管理知识和能力的护理管理人才,适应现代医院和临床护理工作发展需要。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护理管理人员参加岗位培训达100%。

       (二)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1.完善护理工作制度、服务指南和技术规范。根据医学科学技术发展和临床诊疗工作需求,通过循证和调研制定符合浙江省实际情况的护理质量标准、制度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和落实,提高护理服务的专业性、规范性。

       2.继续深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巩固“十二五”期间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的优秀成果,在各级各类医院继续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的服务模式。护士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群众提供医学照顾、病情观察、健康指导、慢病管理、康复促进、心理护理等服务,体现人文关怀。到2017年底前,实现二级及以上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全院覆盖,并向基层延伸,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有社区特色的优质护理服务。

       3.护理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建立完善的护理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机制,运用科学方法不断改进临床护理实践;明确护理质量控制关键指标,利用浙江省护理质控数据平台,建立定期监测和反馈制度,加强数据上报的管理,不断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三)加强护理科学管理

       1.进一步完善护士岗位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护理岗位管理制度,科学设置护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科学合理配置护士人力,实现护士从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同时以实施岗位管理为切入点,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与护理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患者满意度挂钩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形成灵活机动、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护士的积极性。

       2.大力推进浙江省护理信息化建设。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通讯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大力推进护理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创新优化护理流程和护理服务形式,强化移动医疗设备等护理应用信息体系,提高护理服务效率和质量,减轻护士工作负荷。同时,借助智能化护理管理平台和结构化的护理电子病历系统,实现护理质量的日常化、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逐步实现护理资源共享、服务领域拓展,地区间护理工作水平共同提高。

       (四)拓展护理服务领域

       1.大力推进老年护理服务。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加强老年护理服务队伍建设,开展老年护理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要发展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

       2.探索建立护理员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适应老龄社会需求的护理员培养体系。明确护理员资质、职责、服务规范及管理规则等,保障护理质量和安全。规范护理员服务行为,提高护理员从业能力。鼓励有条件的院校、行业学会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护理员的培养,扩大社会就业,满足群众和社会需求。

       3.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为出院患者提供形式多样的延续性护理服务,将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逐步完善服务内容和方式,保障护理服务的连续性;与基层医疗机构和老年护理服务机构等建立合作联系,完善双向转诊机制,建立预约就诊、紧急救治的“绿色通道”,提高医疗效率,满足群众健康需求。

       4.推出互联网+护理新模式,实施院内外无缝隙延伸性护理。患者和家属在线上获得系统全面的居家照护技能培训,以标准专业的照护促进患者的快速康复,实施院内外无缝隙延伸性护理,构建护理协同诊断、护理问诊咨询、教学质控、健康保障体系,将优质护理资源零距离共享,实现全人全程精准护理和健康需求的可及性。

       (五)加强护教协同工作,提高护理人才培养质量。

       以需求为导向,建立护理院校人才培养与护理行业人才需求的供需平衡机制,推进护理院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有效衔接,确保护理教育适应护理专业实践发展的要求。加强护理专业人文教育和职业素质教育,强化临床实践教学环节,注重职业道德、创新精神和护理实践能力培养。加强师资队伍和临床实践教学基地能力建设。

       (六)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护理发展。

       大力开展中医护理人才培养,促进中医护理技术创新和学科建设,推动中医护理发展。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护理常规、技术规范和人才培养大纲等。中医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中医科要积极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专科护理,创新中医护理模式,提升中医护理水平。充分发挥中医护理在疾病治疗、慢病管理、养生保健、康复促进、健康养老等方面作用。

       (七)加强合作与交流

       加强浙江省与国内外护理同行的合作交流,学习和借鉴国内外的先进护理理念、专业技术、实践经验和管理模式等,拓宽管理者的视野,更新知识,启迪管理者的思维,提高管理者运用管理原理的能力和相关理论知识水平,逐步与国际接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护理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性、必然性和紧迫性。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推动护理工作发展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落实。

       (二)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多方合力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抓好《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和本规划的组织实施。物价部门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合理调整包括护理在内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教育部门深化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改革,规范护理专业设置,加强人文教育和职业素质培养,严格临床护理实习实训管理,全面提高护理人才教育质量;财政部门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护士队伍建设,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能力等相关经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重点向临床护理工作任务重、风险大、技术含量高的护理岗位倾斜。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老年护理服务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完善职称评审制度,护理职称评审要强调临床护理工作数量、质量、患者满意度及医德医风等。

       (三)认真贯彻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本规划,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主动积极协调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物价等部门共同推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结合实际,科学统筹,创新方法,注重实效。要注重抓示范点建设,发挥示范效应,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确保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加强督导评估,保证工作效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细则,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对本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测,开展阶段性评估和终期评估。2018年,省卫生计生委将对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贯彻落实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0年组织开展终期评估。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分享到:
0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